上海市室内装潢工程有限公司

关于公司开具《外经证》流程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17-05-12 14:02作者:上海市室内装潢工程有限公司

公司各项经部、直属项经部:


近日公司管理层开会讨论形成如下决议:
1、加强外经证管理,缩短外经证有效期从6个月为3三个月。
2、外经证开立和收回应有互相签收制度。
3、根据工程合同付款条款外经证相应限额开立发票金额。外经证每份只允许开一笔发票,如再需开发票,则公司再开外经证。
4、如需开具外经证,应由承包人填写《外经证备案表》,各项经部分管领导审批签字。本表一式两份,一份交于公司留存,一份交于承包人。
5、外经证应妥善保管,不得遗失。外经证应及时收回公司,逾期不交回公司,公司财务部将冻结工程项目负责人其全部项目资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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